(作者系华安基金企业发展部 袁绪超)
根据经典的投资学理论,投资组合的波动风险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分散投资来对冲,从而达到在不降低期望收益率的同时降低投资风险。这一结论不断被各类投资实践所证实,也逐渐成为全球专业养老金投资机构的资产配置策略。
分散投资既可以是资产类别的分散,也可以是所投资区域的分散。前者表现为分散投资于权益、固定收益、大宗商品、另类资产等不同资产类别,后者一般表现为在立足本国市场的同时进行境外资产配置。
海外年金(Pension)的境外投资正是源于分散投资的需要,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值得留意的是,2016年日本和韩国也分别进行了26.6%和10.9%的年金境外资产配置。同为亚洲国家,它们的实践经验或许对我们有所借鉴。
首先,与其他投资行为类似,年金投资同样具有较强的本国偏好。各国年金在境外资产配置上的比例普遍偏低,与境外可配置资产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占比相差较大。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各国年金管理机构对本国市场的熟悉程度和投资能力相对较高,在本国面临更熟悉的监管环境和更少的监管障碍,加之汇率等波动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投资风险,这些因素使得它们更加偏爱本国市场。
其次,各国年金的境外投资呈现一定的集中化特征,主要投资方向集中于北美(特别是美国)和欧洲市场。大多数国家年金的境外投资主要面向所在区域或邻近区域。
最后,年金开展境外投资也意味着更多的风险或成本,例如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税收政策、对冲风险所需的成本、建立并维持境外投研能力的成本等。一些监管壁垒也是阻碍年金进行境外资产配置的重要原因。这也解释了欧洲国家年金资产热衷于(从比例而言)境外配置,是因为这些国家均使用欧元,免除了汇率风险,同时欧元区内资本和信息的流动较为顺畅,相关的政策壁垒也较低,均为开展境外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综上,对于我国养老金的境外投资,初期我们不妨设置一个较低的境外投资比例,并从临近的且相对熟悉的市场起步,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积极尝试,不断培育积累境外投资管理能力和应对汇率、税收等风险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展境外投资范围。其实,我国全国社保基金在这些方面已经进行了很多尝试,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后续养老金的其他支柱也需要跟上,加快试水境外投资的步伐。
从分散风险和优化战略配置的角度,我国养老金逐步放开境外投资限制并扩大境外投资额度势在必行,需要我们尽快加强对国际经验的深入研究与吸收,为政策制定和投资实践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