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导读
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毒品犯罪分子通过洗钱手段将违法所得转化为合法收益。为截断毒品犯罪的获利渠道及洗白非法资金途径,近年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加大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力度,深挖涉毒洗钱犯罪线索,推动全省涉毒洗钱案件起诉、宣判数量明显增长。小课堂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禁毒和反洗钱意识。
一、典型案例
案例1、娄底谢某松毒品洗钱案
2021年1月至4月,谢某松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其本人及妻子黄某燕等人的银行卡帮助毒贩转账,共计转账3000万元,赚取佣金20万元。2021年3月10日,谢某松按照毒贩戴某斌的安排将50万元毒品犯罪所得转入自己控制的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并从中收取1%的手续费。2021年9月、11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谢某松犯洗钱罪,建议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其犯洗钱罪。2021年11月30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松犯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三千元。
案例2、常德邓某英毒品洗钱案
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邓某英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账户帮助其哥哥邓某亚转移毒品犯罪所得。邓某英提供账户,接收其哥哥微信转账27万余元、现金25万元,为其哥哥转移犯罪所得资金总金额超过52万元,构成了洗钱罪的主观犯罪条件。2021年12月14日,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英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3、邵阳周某毒品洗钱案
2018年3月,被告人周某称自己要开一家装饰设计公司,劝说谢某戒掉毒品、不要贩毒,入股自己的公司赚取收入。2018年4月27日,谢某让女朋友曹某将20万元人民币转至周某的银行账户,投资入股了周某名下的湖南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明知谢某的资金为贩卖毒品所得,仍劝说谢某将其毒品犯罪所得入股,构成了洗钱罪的主观犯罪条件。2021年6月2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案例中洗钱的主要手法
(一)通过提供账户转移涉毒资金。
1.在案例1谢某松涉毒洗钱案中,谢某松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其本人及妻子黄某燕的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实际控制的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用于为戴某斌转移涉毒资金。
2.在案例2邓某英涉毒洗钱案中,邓某英明知其哥哥邓某亚的资金为毒品犯罪所得,仍提供资金账户帮助其哥哥转移毒品犯罪所得资金,共计52万余元。
(二)通过入股公司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在案例3周某涉毒洗钱案中,周某明知谢某的资金为毒品犯罪所得,仍以自己要开一家装饰设计公司为由,劝说谢某以毒品犯罪所得入股自己的公司,利用涉毒资金赚取“合法”收入。
三、案例评析
NO.1
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有效落实“一案双查”。司法机关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应当强化“一案双查”,深挖毒资毒赃,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针对毒资毒赃清洗家族化、团伙化特点,重点审查其近亲属、团伙成员、朋友等密切关系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研判是否提供资金账户接收、转移犯罪所得,或以入股、投资等方式掩饰、隐瞒赃款来源和性质,对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同步惩治上下游犯罪。
NO.2
深化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合作。持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情报会商、案件反馈等机制,强化涉毒洗钱犯罪线索联合分析研判,加大联合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力度,切实提升打击洗钱犯罪成效。
四、温馨提示
(一)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危害。
毒品严重危害人类身心健康,要提高守法意识,珍爱生命,坚决远离毒品,坚决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不制毒。
(二)保护个人信息,增强风险意识。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谨慎对待陌生人的信息索取,避免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提供个人敏感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用于涉毒洗钱犯罪。
(三)拒绝利益诱惑,远离洗钱犯罪。
坚持谨慎交友,对来源不明或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要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拒绝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接收、转移涉毒非法资金,不要替他人跨境转移资产,避免成为涉毒洗钱犯罪的“工具人”。